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生被性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女生被性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子来合肥走亲戚不料被网友强奸,两人认识仅5天,这事儿你怎么看?
感谢网友的邀请。
现如今,随着网络的发展,大多数人应该都有过网上交友的经历,但是网友奔现有风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以在决定与网友见面之前一定要慎重,提高防范意识。
前不久,一女子小丽刚到合肥走亲戚,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男网友赵某,两人仅认识五天便约出来见面,谁知道“看上去很老实”的赵某将小丽约到家中吃饭,并强迫对方发生了性关系。针对该案件,大皖君不得不说,小丽的自我保护意识真是太低了,首先,网络的虚拟性是很强的,“你永远不知道网络那端是人还是狗”,那又怎么能判断对方是个好人呢?仅认识五天就互生好感,决定见面,实在是太草率了。
其次网友见面的地点应该选择在白天人多的地方,约会地点选择在小赵的家里,无疑增强了网友见面的风险。大皖君也提醒大家,现在社交软件也越来越多了,像什么探探、陌陌、微信摇一摇等等,大家在网上交友的同时,时刻要记住网络的虚拟性,提高安全意识。
总之,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女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理性交往,避免悲剧的发生。
女子太缺乏安全意识了,这个世界好人多,但是不代表都是好人,怎么能随便跟人家回家吃饭,有些渣男就认为这女的已经听懂我的暗示,回家就可以肆意妄为,加之,现在网络太发达,有些人会在网上隐藏自己真实性格,女的不应该随意就相信,希望这种悲剧最好别再发生了,不能让坏人有可乘之机。
被强奸的女生,她们会怎么看待生活?
自己不觉得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被强奸的女生,她们会怎么看待生活?这就看她们的心胸和承受力了。有的觉得丢人,心里过不去。有的觉得就那么回事,过去了,啥事都没有了。
1.心胸小,承受力差的女生,会觉得生活无助,没有了方向和动力,甚至灰心失望。有的女生想不开,觉得自己不可侵犯,一旦侵犯,感觉自己脏了。有的洗澡洗个没完,过不了这个坎,就选择了轻生,结束了以后的生活。
2.心胸大,承受力强的,能想的开,当时难过一阵过去就好了。就当手指挖了几次鼻孔,没有什么的,一切都会过去,生活还要继续,已经形成事实,再计较也没有用了,还是好好面对将来的生活吧。
3.再有一种,就是处于两者之间了,普通的平常人,劝导好了想开了,劝导不好想歪了。
被强奸的女生,她们怎么看待生活?有一个人至关重要,那个人就是在乎的心爱之人,心爱的人说没事,能接受,女生就好了一大半。心爱的人不理不睬,直接影响女生的生活观,甚至活下去的勇气。
活着,比啥都重要,不管经历啥事,都要勇于面对生活,一切都会过去的。
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被强奸虽说不光彩,但违法的是别人,最不光彩的不是应该进监狱了吗?
这个事情受伤的是心理,而不是生理,你不在乎了,哪怕人家背后说你,你就当没这个事,过不了多久,可能听的人都不相信了,影响当然就小了,但你特别在乎,整天哭天喊地的,哪怕周围的人各种关怀,各种保密这个事,又有什么办法呢?
性侵这个事标准说不清楚,揩油算不算?一起跟朋友去海边玩被朋友男男女女扒光了下海算不算?这些事情距离界定强奸可能确实不够,但确实可以称作性骚扰,如果你要较真,这些也算是边缘性强奸,不过如果你不在意,这就是朋友之间的嬉闹!
一般定性为强奸的,至少都是要脱了衣服,如果没有进入,一般叫强奸未遂,也是判刑滴,如果进入,那就是强奸既遂,但很多情况下,还需要有精斑为证。但无论未遂还是既遂,其实对人生理上的影响并不大,更多的是心理,心理问题这个事啊,你在乎了就是大事,你不在乎,很快走出来,就不是事!
女人被强奸过程中有人发现了这件事却没救,该人是否造成了犯罪?
女人被强奸过程中,有人发现没有施救。这不属于违法行为。只能说在道义上要受到一种谴责。但是如果参与和间接的帮助那是违法的。建议在发现这种事情的时候,立即报警。这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奔着法律刑法的依据来回答,不应该用感情用事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无论是你犯了什么罪刑,是按照刑法条律进行判处刑法的,并不是凭着自己的想象去判处刑法的,这是这个问题的回答前题。
作为女性被强奸的过程中,有人发现了强奸犯強奸的过程却没有去施救女子,就直接走过去了,并没有停留观看,这只是一种道德上应该遭到社会上谴责的行为,并不符合判处刑法的要件,是构不成判刑法的。
如果是女性遭遇到强奸的过程中,有人从中发现了去帮助了强奸犯完成强奸的行为,比如说,替強奸犯观风,停留观看,通风报信,等等有利于强奸犯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会根据情节轻重,绝对会判处刑法的。就是停留观看,也会进行适当的刑法处罚。这是我的观点认识。
女人被强奸过程中有人发现了强奸这件事却没救,该人是否构成了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
犯罪嫌疑人犯“强奸罪”,情节较轻的,人民法院将判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人看见女人被犯罪嫌疑人强奸而熟视无睹,并不施以援手和报警,其人应该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应该被社会所唾骂!
其人视犯罪而无所作为,并不构成犯罪。他仅仅只是“见义勇为“的逃兵、披着人皮的懦夫而已!
犯罪嫌疑人强奸女人的过程中,其人只要未参入其中即不构成犯罪。当下社会中此类人少之又少矣!
女人被强奸过程中,即使有人发现了这件事没有施救,也谈不上构成犯罪,这种认知纯属于道德绑架,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根本与犯罪无关。
一些人本来就认为偶然碰到这类事情,就是一种很不吉利的事,虽然其真实性无从考证,但是至少很多人都有这种思维,并且能躲避尽量避开,这种行为虽然并不提倡,但是远远没有构成犯罪那么严重,只是属于道德范畴。
一些人惯用道德思维进行绑架,说什么看见有人病倒在路上不救属于犯罪行为,什么见死不救是变相犯罪等等,那么请问你一个问题,扶起倒在地上老人反被讹诈,又有谁来牵头证明这一切?如今太多的人惯用道德或法律绑架。
见义勇为者当然值得提倡和鼓励,社会上有很多见义勇为者值得我们尊敬,但是不能说没能见义勇为者就是不道德或者构成犯罪,这是一种不客观不理性结论,所以不救助与构成犯罪无关。
女人被强奸过程中有人发现了这件事却没救,该人是否造成了犯罪?
多数情况下,发现刑事犯罪(不仅仅是强奸妇女)而不出手制止,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遇到刑事犯罪必须制止。对于公民来讲,法无禁止即可为。
少数情况下,有法定救助职责的人员遇到刑事犯罪,必须予以制止,否则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公安民警发现刑事犯罪,不管是否在上班,在执勤,都有法定职责予以出手制止,如果因为自己不救助造成被害人受伤或死亡,则公安民警便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然了,类似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场合还有不少,例如,小区保安遇到小偷,必须予以制止,医生在医院遇到受伤的群众必须救助,教师在校园内遇到学生遇到危险必须予以救助,等等等等。有些应当救助而不救助,尚未达到量刑标准的,可能不会受到刑事追诉,但是可能会有民事赔偿的责任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可能。
女大学生,大概半年前被同学强奸,当时因为害怕没有报警,现在报警还来得及吗?
傻姑娘,为啥一开始不报警?有些证据需要时效性,除非你还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不然有可能哑巴吃黄连还弄一身骚,中国始终是男权社会,男人结婚是不是处男根本就没人提,女人就不一样了,这个社会对女人的苛责远远比男人多,男人玩女人觉得是本事,是小事,反之女人就是烂女人,口水会淹死这个女人,就算被强奸舆论也未必会对你有利,一旦告不赢吃亏的是自己,想清楚。
你可以报警,但是警察是否立案就不是你能决定的了,如果只是你自己的口述,而无任何证据的话,警察大概率不会立案,因为空费有限的警力资源。
反过来说如果这都能把你同学抓起来,这个口子一旦开了,所有女孩子都可以乱咬人,男的人人自危,其危害不亚于当年南京彭宇案。
楼上有人说找他聊天套他主动说出来,这也基本上没用,警察报案讲究完整的证据链,目的性较强的故意套话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半年了还能留下什么证据呢,唯一的可能就是录像了,这个作为证据不止一次被采纳过,甚至时隔三年,因为网上传播而被抓的,新闻上都有。如果你确信他录像了,可以报警,警察分分钟拿下他的手机找证据,这种大案对片警来说十年不遇,集体立功升值在此一举。
对你的经历深表同情,希望你向前看,忘掉不开心的过往。
强奸案件隐蔽性很高,往往没有旁证,再加上事过境迁,半年之后你再无有效证据,即使报警,公安局可能会立案,甚至可以把对方刑拘,但仅凭一纸笔录,想把对方定罪送监狱,很难!结果无非是嫌疑人取保候审,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查,在公安局成为一个走不下去的死案!
正义不会迟到。报警当然没有问题,勇敢站出来。总比软弱强。
虽然事情发生半年前,但总算迈出了一大步,表面证据可能会缺乏,或者没有。但相信,以现今中国的效率和法律,会努力保护国民的安全平等的。
女生被强奸时,真的无法反抗吗?
当女生被强奸时,存在3种无法抗拒的情况下,是无法反抗的。一是突然袭击致女生昏迷遭到强奸;二是醉酒后失去理智遭到强奸;三是危及生命安全时遭到强奸,这些都是无法抗拒的严重后果。
女生遇到被威胁强奸时不要惊慌,稳定情绪、要冷静沉着应对,亲和主动的与对方搭讪,把身上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交出,造成对方错误的判断,使对方轻易放松警觉性。通过主动与对方搭讪及时了解强奸者的心理动态,准确判断是初次做案还是惯犯及年龄特征等信息。在保全人生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迷惑强奸者的方法,寻找时机制服或逃离现场,及时准确的报警,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有的女生遇到被威胁强奸时,惊慌失措、大呼小叫,不仅没有摆脱强奸的后果,还遭到了人的生伤害和丢失了性命,得不偿失。
建议女生平时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注重锻炼身体,掌握几个简单的防身技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从医学角度讲,只要女方乱动,男方是干不成事的,所以女方反抗时男方只有勒女方脖子让其缺氧,身体一软就可以,但过一点女人就死了。从女方理智上讲,不要为了“孔孟之道”丧失自己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活着,罪犯受的损失就会大于你。同时,法律、警察、善男、众人都是护弱的力量,不然,岂不到处强奸、抢劫?社会还是有强大制约能力的。
这问题你也好问,也敢问。
现实没有体验过,电视剧中总可以看出吧。成事一般具备一个条件,那就是刀架在脖子上了,还有就是人多势众。
单独一个人,被拉倒小树林。一对一。胳膊拗不过大腿,只能被迫强奸。
从剧中可以了解到。反抗是有的,只是防抗不过。最后,被性侵入,也就瘫了。
这个具体,可以给个建议。夫妻俩在家,单独无人的时候,可以上演一出。看看能否成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生被性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生被性侵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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