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梦见鲜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梦见鲜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张顺在涌金门牺牲后和三四个带血的人一起给宋江托梦,这三四个人究竟是谁?
宋江征讨江南方腊,与卢俊义兵分两路,宋江进军常苏杭。卢俊义进军宣湖。宋江一路攻至杭州,遇到了方腊之子方天定所率邓元觉、石宝等的顽强抵抗。张顺欲从水路摸进杭州城,放火为号,造成城内混乱,以便宋江攻下城池。结果,惨死在涌金门。死后,托梦给宋江。正如题主所述当时情节。宋江梦中还有三四人,浑身血污,看不清是谁。那么,这几个人是谁呢?
张顺与宋江感情很深。在梁山时,宋江患病,后背上长个疮,就是俗称的搭背,现代医学叫蜂窝组织炎。张顺去请神医安道全,路上,差点被截江鬼张旺杀死。宋江与张顺算是过命之交。因此,张顺死后,才托梦给宋江。而与张顺同来宋江梦中的是张清、董平和周通。这哥三个都是跟随卢俊义一路,攻打独松关时,三人全都战死。因为张清等三人与宋江交情不是很深,加之是在张顺死后不久才战死,因此,等于提前跟宋江道别。宋江梦中才看不清除。
看到大家都没好看的配图,强迫症发作,我就自己简单答一下吧…
首先梁山军是攻,方腊是守,在攻防形式方面就注定了梁山军有精力对南军进行逐个击破的策略,这样一来先锋宋江和副先锋卢俊义就可以选择两头分推了。在丹徒时,宋江和卢俊义商议以抓阄的形式分兵前进,结果宋江抓住了常州、苏州,卢俊义抓住了宣州、湖州。当然,两头开工就注定要两头牺牲,那么这样一来,托梦之事就有“着落”了。
当宋江部队抵达杭州城时决定分三路围攻:步军从汤镇路去取东门;水军从北新桥取古塘,截西路,打靠湖城门;马军攻打北关门、艮山门。难就难在水军这一路,方天定命人坚守不出,李俊迟迟想不出攻城之策,于是张顺就决定只身潜入城内防火引李俊军进程,可惜南军早有防备,张顺被活活打死。
晚上张顺以及其他其他几个战死的伙伴纷纷来向宋江告别,宋江只看请张顺却不知道其他几人是谁。直到宋江攻下杭州城和卢俊义会军时,看到又折了几个弟兄,才反应过来那几个血污之人是谁:
前日张顺与我托梦时, 见右边立着三四个血污衣襟之人,在我面前现形,正是董平、张清、周通、雷横、龚旺这伙阴魂了。
那么这几个人是怎么死的呢?卢俊义攻打独松关,初战吕方力斩厉天佑,厉天闰只得退兵回城。晚上周通等人来独松关探路,被厉天闰发现,一枪将周通刺死。
董平见折了弟兄,心情烦躁,就在独松关下大骂厉天闰,结果被城楼上的火炮伤了左手。董平回营伤势未愈拉着张清去复仇,结果二人纷纷战死。
雷横则是在德清县外被司行方所杀,纯粹实力不济。
而龚旺则是在于黄爱的交战中不幸踉跄掉入溪中,被南军戳死。
由于是两头出击,几人又先后牺牲,所以就和张顺一起来和宋江告别了。
文/逻辑文史游
死在水里的人很可怕…
张顺在书中存在感不是很强,临终却是与众兄弟个个交好,这个淡出浓入,文心不断,值得一赞。
另外三四个,都是鲜血满身的,是独松关战死的董平、张清、周通,德清县阵亡的雷横、龚旺。108位好汉,有的一带而过,有的仅有一两桩事迹。董平位列五虎将,张清飞石,雷横是书中出现较早的角色,与宋江同乡。龚旺飞枪,是张清部下。梁山之人,强娶是一大特长,这组人中,居然有两个强娶汉,一是董平,一是周通。
中国文学素有半部分著的说法,水浒是代表。前半部,人物一个个出场,精彩如潮水巨涌,徐缓似醇酒绵长。然后到后半部,这情节简直刹不住车,108位好汉几乎死不过来了,3个4个一组组的挂,挂的都想不起来死的是谁。
(全文完)
晚上梦到医院血腥场面心理学怎么解释?
您好,
您这个问题,有一说一,很难解释 ,
因为梦,从科学的角度来看,
并没有什么实验能得出它和我们的生活有什么联系,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弗洛伊德关于梦的理论 ,
但是,在国外,由于对科学的严谨性的高度重视,
有人曾经提议弗洛伊德得到诺贝尔奖,
但是很多人反对,就是因为弗洛伊德的理论,
很大一部分没有办法进行量化研究 ,
不具备科学性。特别是他关于梦的研究,
采取的是临床访谈的方法,这种办法太片面,
不够科学,由此得知,《梦的解析》的科学性就显得不那么容易服众。
接下来说一下我对于您的问题的看法,
您梦到医院血腥场景,
您首先需要考虑一下在此之前的最近的生活中 ,您有没有接触过相关的场景、电影图片、或者听人谈论过这些血腥的东西,
这些东西如果留给你的印象足够深,就很有可能在你睡觉的过程中,大脑再次反应,以至于你梦到医院的血腥场景。
其次,您需要反问一下您自己 在您的心目中,您对医院、血腥场景的态度和认知是怎样的,因为有的人觉得医院、血腥场景很可怕 ,让人恐惧;但有的人却一谈到这些东西就神采奕奕,
因此不同的人需要区别分析,不能忽视个体差异一概而论。
做梦梦到在咳血,你会去医院吗?你是医生遇到了怎么办?
不去🏥,明明知道了是梦,干嘛去医院?用周公解梦来说,梦到身上流血好像是吉祥的意思[惊喜]除非接连梦见一个月都在咳血[吐血]外加身体还有其他不适症状,我就会去🏥了
你听过哪些变态又卑鄙的案件?
之前看过一个新闻
南方一到梅雨季节,雨就下个不停,在一栋大厦上班的小吴总是能闻到楼上传来的阵阵的恶臭味
小吴便循着味道走上天台,看到几个泡沫箱,不断往外渗出血来
这个泡沫箱是一个餐饮店老板的,当时把泡沫箱搬上来的时候说是自己家腌了腊肉
家里地方小,先放这,这一放就放了好几年,也从来没有人怀疑过
小吴壮着胆打开了泡沫箱,里面是被盐巴泡着被肢解是尸体,而那尸体就是餐饮店老板的妻子。。。
还有一个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事情
周五晚上六点半下班后,天空黑蒙蒙的一直下着小雨,老人常说夜里下雨最好不要出去,容易看到脏东西。
我自己经营了一家情趣用品店也就周六周日的生意好。
本来说夜里九十点补货来着,一下班就往自己的店里赶,说也奇怪,那天虽然下的是濛濛细雨但很多做生意的商家不到七点就开始关门停业,路上熙熙攘攘的人低着头走着显得格外诡异。
也可能是我给自己的心理暗示,越想越害怕,一口气跑到店里快速把货补齐,手机里这边却突然传来到账的金额和购买产品的信息。
可我在店里补货,店里除了我,一个人也没有。
后背一阵发凉,路上一只野猫的叫声,在静悄悄的店内听起来显得格外凄惨渗人。
后来我再也没敢在下着小雨的夜里去补过货。
有人劝我把生意放下来,可我还是不甘心,毕竟自己经营了这么久,积攒了不少老客户,又是无人店,不耽误上班,偶尔去一两次打扫一下卫生补补货就行了,每个月还能多赚个几千块钱。
这就不得不说“孕妇猎艳杀人案”了。
2013年,黑龙江佳木斯,女子谭蓓蓓为了弥补对丈夫的不忠,将好心帮她的少女骗回家中,供丈夫寻欢,最终与丈夫合谋将少女杀害抛尸。
一、连女儿初中同学都害
谭蓓蓓与丈夫白云江原来是同事关系,2011年,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但谭蓓蓓结婚前,两性关系混乱,甚至与丈夫处对象期间,还与多名男子存在两性关系。
2012年8月,谭蓓蓓与白云江结婚。2013年,谭蓓蓓就怀孕了。
在这期间,白云江从以前同事那里听说了谭蓓蓓婚前出轨的事情,感觉到十分羞耻、愤怒,就找到谭蓓蓓质问,谭蓓蓓承认了。两人关系因此变差,白云江甚至多次殴打谭蓓蓓。
后来,谭蓓蓓也感到愧对丈夫,为了弥补丈夫,她与白云江商量,由她出面寻找少女,供白云江寻欢,让白云江心理平衡。而白云江竟然也欣然同意。
一个月后,白云江的女儿在中考前一天,让她16岁的乡下同学苏某某留宿家中。谭蓓蓓、白云江见机会来了,决定对苏某某下手。
吃完晚饭以后,两人把安眠药碾碎,放进酸奶里面,由谭蓓蓓拿给白云江的女儿和苏某某喝。喝完以后,白云江的女儿和苏某某陷入昏迷。
见状,白云江先把女儿抱到另外的卧室里,意图对苏某某下手,但最终放弃。
二、对丈夫的女同学下手
又过了20几天,因为看到白云江的女同学康某某身上佩戴了好多金首饰,两人又商量对康某某下手抢劫。
他们事先把安眠药碾碎以后,放进啤酒和饮料里面。然后邀请康某某,以及康某某女友董某某到家中吃饭。
在吃饭期间,因为白云江不断追问康某某的家境,引起康某某的反感。康某某喝了一点点啤酒,就带着女友董某某离开了,谭蓓蓓和白云江没能得手。
之后,两人又分别邀请康某某、董某某单独来家中“作客”,都被拒绝。
三、对助人为乐的女护士下手
十几天后,白云江又在这个网上买了安眠药,计划再次作案。
2013年7月24日下午,谭蓓蓓外出在大街上寻找目标。
在路上,她遇到了16岁的胡某某。胡某某是当地医院的一名实习女护士。
谭蓓蓓假装肚子疼,寻求帮助。胡某某立即上前帮忙,还在谭蓓蓓的要求下,好心将她扶回家中。
到了两人家中以后,白云江拿出混入安眠药的酸奶,说为了表示感谢,让胡某某喝下。
胡某某喝下以后,倒在床上。白云江立即准备下手,但发现胡某某处于生理期,他自身又出了状况,没能得逞。
但白云江与谭蓓蓓商量,现在胡某某已经昏迷,醒来以后必然会发现问题。为防败露,两人决定杀害胡某某。
随后,谭蓓蓓按住胡某某的双腿,白云江用枕头将胡某某闷死。胡某某死亡以后,两人将尸体装入行李箱,抛尸野外。
几天以后,两人落网。
四、末路
落网后的第二天,谭蓓蓓带着警方,找到了胡某某的尸体。第四天,谭蓓蓓又在白云江之前,就向警方供述了前两起未遂的犯罪。
第十天,谭蓓蓓剖腹生下一个男婴。但是,事后谭蓓蓓的父母、白云江的父母都表示不愿抚养。
2014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白云江、谭蓓蓓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是共同犯罪,两人都是主犯,数罪并罚,对白云江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谭蓓蓓决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判决书中,特别提到:
“二被告人利用谭蓓蓓系孕妇的特殊身份和善良少女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实施强奸、故意杀害少女的犯罪行为,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影响极坏!”
判决后,两人都不服,提起上诉。
2014年11月,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5年1月,白云江被执行死刑。
五、一点点法律问题
作为一个在头条普法的法律人,对于这个案件,还需要对这个案件里的法律问题做一个解释。
1、为什么谭蓓蓓也会构成强奸罪?
一般来说,我们都以为是强奸罪只有男性才能构成。
但其实,如果女性为男性强奸提供帮助的话,是可能与男性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的。
甚至特殊情况下,有可能因为强奸自己构成强奸罪。
比如之前罗翔讲过一个案例。某女生与同宿舍其他女生发生矛盾,为报复对方,她找到网友,说让他帮忙强奸对方,网友也同意了。
结果当天,网友搞错对象,将女生自己强奸。最终,这名网友与被强奸的女生都构成了强奸罪。
2、为什么谭蓓蓓与白云江都是主犯。
所谓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一方。
所谓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协助作用的一方。
我们印象里,既然有主犯,那必然有从犯。
但实际上,在一些案件中,如果共同犯罪的各方,都起了主要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那么他们就都属于主犯,没有从犯。
在这个案件中,谭蓓蓓与白云江互相配合,共同动手,共同商量,都起了主要作用,所以都是主犯。
3、谭蓓蓓为什么没有被判死刑?
其实,在这个案件里,谭蓓蓓的行为甚至可以认为比白云江更恶劣。
但最终,只有白云江被判处死刑,谭蓓蓓却只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缓都没有。这可能会让不少人觉得难以接受。
但这是法律的规定。
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出世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为母亲犯罪,就被剥夺生存的权利。所以法律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里的“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包括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时已经怀孕的妇女。
而在法律上,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执行。这两种都属于死刑,只是执行方式不同。
所以,对于怀孕的妇女,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谭蓓蓓被抓时,还怀着孕,几天以后才生下孩子,属于审判前羁押时已经怀孕的妇女,所以她才逃脱了一死。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从案件里学法律。
你听过哪些变态又卑微的案件?
我们临市中级人民法院王院长因收受贿赂,被省纪委查处且采取了强制措施。
我曾经与王院长有过交集,他中等身材,少言寡语待人甚是严肃。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一般。
王院长毕业于西部法学名校,几十年一直工作于法院系统。他在“天命“之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他为某市人民法院院长。
据“权威人士”说:“王院长有两个爱好女人和钞票“。最终他因为“女人问题“而“东窗事发“!
王院长被“抓”后,他仿佛异常害怕!他曾经道貌岸然威风凛凛的仪态蜕变成逢人必跪的“奴才”!
那一日,办案人员提审他。王院长从进门起开始下跪,对于办案人员分别作揖磕头忏悔得泪流满面!办案人员要他起来坐着说话,他称自己有罪而长跪不起,口中反复叨叨自己有罪,往日威风不在!
王院长从“纪委“办案到人民检察院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他是“跪“过来的。无论办案人员是男是女;或是年轻人,有审必跪!大家称他为“跪院长”。
据不完全统计,他被羁押到判处阶段里,跪烂了两护护膝和三条裤子,他膝盖部位留下许多的伤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梦见鲜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梦见鲜血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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