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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的中年男女生活是不是都很混乱?
乱不乱首先要看这个男人的经济实力还有男人情商口才,女的要看身材还有自己的嘴巴是不是特别的喜欢吃吃喝喝玩之类的,你要是喜欢这些的话那不乱才怪呢?有的女生离婚了后会心里不舒服就让自己破罐子破摔天天在外面跟那些男生玩,男人离婚的原因很多,但是人都不是圣人是没有个七情六欲呢,身体的需要还是有的,乱不乱自己兜里的人民币说了算
男女吃饭是什么意思网络用语?
网络流行语吃饭的意思是:吃早饭、吃晚饭、点外卖。网络流行语吃饭是代表了早中晚餐的,主要看和本人聊天的人在什么时间段跟本人说吃饭,就代表是吃中饭,还是早饭,还是晚饭。恰饭,网络流行语,出自中国西南地区的方言“吃饭”一词,“恰饭”原本即有“生存”之意,成梗后多指为了生计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比如在视频创作中植入商业推广信息。
在中国西南地区的方言中,“吃饭”的“吃”发“qia”的音,在网络上被写作“恰”。
青楼和妓院有什么区别吗?如果有的话,有什么区别呢?
青楼并非妓院;妓院也不一定都是“青楼”。
青楼,外墙用青漆涂饰的高档会所。曹植 《美女篇》有云:“借问女安居?乃在城南端。青楼临大路,高门结重关。” 可见“青楼”的原意,就是指豪宅。
上下文不同,青楼所指也各异。在南北朝时期,指齐武帝的兴光楼 。后也泛指帝王居住的房子。《南史·齐纪下·废帝东昏侯》记载: 武帝 兴光楼 。上施青漆,世人谓之‘青楼’。
青楼成为妓院的代名词也不知起于什么朝代。南朝梁人 刘邈 《万山见采桑人》诗: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
到了唐朝,青楼即为妓院的提法就非常普遍了。比如唐 杜牧 《遣怀》诗:十年一觉 扬州 梦,赢得青楼薄倖名。 宋姜夔《扬州慢·淮左名都》:青楼梦好,难赋深情。
再换一个上下文,青楼又可以借代“青楼中女子”,也就是妓女。如唐代诗人 温庭筠 《塞寒行》:彩毫一画竟何荣,空使青楼泪成血。
所谓妓女,其实也是指两类人群:一是歌姬;二是娼妓。 歌妓,舞妓等妓女一般都是不卖身的;而卖身的常常称为娼妓。
当然也有个别歌舞妓是既卖艺又卖身的。不过这些人往往都是稀缺资源,有的确有真才实学,不过要价不菲。客人都是些达官贵人,风流才子。这些人往往独享青楼。
纯粹做皮肉生意的的地方叫妓院,又称为“窑子”,档次较低,可能那个楼也不是青漆粉的外墙吧!
一般人都认为青楼就是妓院、窑子、花街柳巷。其实,古代的青楼与妓院、窑子是大不一样的。妓院全世界都有,比如日本、古罗马国立妓院灯,现在有些国家也设立有专门的场所,如纽约红灯区、巴黎“红灯笼”、威尼斯卡西尼……
但青楼是古代中国特有的一种文化。如果说妓院提供的是寻欢作乐的欲望;那么,青楼提供的则一种高级的服务――爱与自由。
“青楼”是古代妓院中的翘楚。青楼里的妓女一般指的是艺妓,卖艺不卖身,但也有既卖艺也卖身的艺妓。古代的“青楼”原本指豪华精致的楼房,有时也是豪门高户的代称,如“南开朱门,北望青楼”。朱门是指红漆的大门,“青楼”是指青漆高楼,往往这样豪门大户家的青楼内就蓄养着家妓,吟诗诵词、弹琴唱曲。
到了唐代,“青楼”一词逐渐成了烟花柳巷的特指。青楼的主要客源是比较阔绰的文人与士大夫。这些文人雅士到青楼主要是为了获得片刻的安静与放松。
青楼里的艺妓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尽管她们身份是妓女,但高级青楼的妓女是不会轻易献身。青楼里不乏有修养极高的妓女,比如宋代东京城第一名妓李师师,皇帝老儿宋微宗第一次去见李师师消费了茶水、水果、夜宵,又是洗浴,只听了一支曲子,连李师师的手指头都没碰一下,而宋微宗却感到“意趣闲适”,满意十分。 青楼在古代还是重要的社交场所。文人、官宦富商聚会的首选之地,据说有许多重大决策都会在青楼里拍板。青楼里不但有酒,还有高素质的陪酒女性。青楼女子既懂得温柔又多情,弹得琴,唱得曲,还会打情骂俏,可谓“荤素杂糅”“雅俗共赏”。
明末清初江南的“秦淮八艳”就是最好的例子。“秦淮八艳”是指顾横波、董小宛、卞玉京、李香君、寇白门、马湘兰、柳如是、陈圆圆八位才艺名妓。八艳中的七位都经历了明到清的大动乱。她们虽是社会最底层的艺妓,在国家危难时刻,表现出崇高的民族节气,堪比明朝的贪官、儒生。 另外,八艳在诗词和绘画方面造诣很高,个个能写能画。到今天,我们还能看到柳如是、马湘兰、董小宛的一些作品。
青楼与妓院一对比,就知道妓院完全与青楼不在一个层面。最重要的一点是妓院的妓女为了生存会站在窗前揽客,而青楼里的女子绝不会。古代要见青楼里的女子,要经过几道关,比如写作、品茗、气质等,通过了几次考验,才能见到青楼里的名妓。唐代四大女诗人,一半出自青楼,她们是鱼玄机和薛涛,可见一暴发户是根本见不到青楼里的那些名妓。
由此可见,青楼与妓院还是有本质的不同,它至少不是妓院的代名词,青楼中的那些女子也不同于古往今来种种的“野鸡”和“小蜜”“小三”等。不论你心中“有妓”还是“无妓”,青楼作为一种古代的文化是不容置疑的。
青楼是妓院的一种,青楼虽然提供很多留宿以外的服务,但其实也不拒绝客人留宿。
现在很多书呆子文人喜欢美化青楼,讲什么“清倌人”,实际上呢?古代人早有说法,《官场现形记》里面一个妓女说:我们这些清倌人,跟你们清官是一样个清法的。
至于说文人们去青楼不嫖娼,只喝喝酒听听曲,一次二次可以,但每次都这样?
身为男人你信么?我是不信的。
而身为历史研究者,也不该相信这种“青楼是高档社交场所不是妓院”这种鬼话。根据对唐代青楼有关的小说研究,虽然有的妓女确实是才貌双全,甚至能和文人们对诗,但喝完酒对完诗,最后总是要到床上去的。
至于李师师这种名妓,确实和江户时代的日本艺伎一样有资格挑选客户,但真正有权力的客户非要强干,她们也是拒绝不了的,她们拥有的自由只是“什么时候卖”“卖给谁”的自由。
至于什么清倌人,以民国的调查报告《民国时期城市妓女群体初探》等等也说得很清楚了,所谓清倌人,只是:
一:出阁卖身前的雏妓,之前的矜持是为了以后能卖更高的价。
二:确实长得不怎样,以音乐为生的女琴师等。
两者有着天地之间的差距。青楼可并不是我们电视剧中看到的“怡红院”,“万花楼”,那种可没资格叫做青楼,最多也就是妓院,都是被电视剧误导罢了。
青楼在古代是大户人家专有的精致雅舍,比如邵谒在《塞女行》中有两句诗,“青楼富家女,才生便有主。”可见古时候,青楼多半是富贵人家女儿的闺房所在。不过逐渐的,青楼在历史中也开始变味,特别是古代三妻四妾之后,许多户主就会把小妾安排在青楼里,在上面莺歌燕舞,那些人又有个名字叫做“家妓”。
但并不是每个土豪都盖得起青楼的,于是便逐渐产生了专门经营青楼的商人。他们招纳有才有艺有貌的女性,在青楼里跳歌卖唱以吸引客人。由于面向的都是高端客户,所以青楼都是装修精致,豪华。
通俗一点,青楼就是现在的歌舞厅,只准看不准摸。
妓院则完全不同了,进妓院的,多数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子,更不可能读书识字,也没有才艺展示,就只能纯粹出卖肉身咯。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涉及历史和文化两个层面。要回答首先要弄清楚青楼在古代的历史定位。下面我从以下三个层面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青楼的历史表述。所谓的青楼,原本指豪华精致的雅舍,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如《晋书·麹允传》“南开朱门,北望青楼。”邵谒《塞女行》“青楼富家女,才生便有主。”南梁时,刘邈《万山凶采桑人》诗首句云“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不过这里说的“倡妾”,可能只是“家妓”而已。南朝梁刘邈《万山见采桑人》诗:“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倡,古代泛指表演歌舞杂戏的艺人,也有指妓女,通“娼”,这边可能指家妓)唐杜牧《遣怀》诗:“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孙富)﹞生性风流,惯向青楼买笑,红粉追欢。”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姬蹙然敛袵跪曰:‘妾故某翰林之宠婢也,翰林将殁,度夫人必不相容,虑或鬻入青楼,乃先遣出。’”
第二,青楼多数借指在青楼内卖艺的女孩,妓院多数是妓女。多指卖艺不卖身的妓女,古代妓女中只有娼妓是卖身的,歌妓,舞妓等妓女一般都是不卖身的,称为清倌人。当然也有两个都卖的,称为红倌人。青楼里多是卖艺不卖身的妓女,也有卖身的,但数量很少,档次也比较高,接待的都是些达官贵人,风流才子,纯粹做皮肉生意的妓院称为“窑子”,档次较低。唐温庭筠《塞寒行》“彩毫一画竟何荣,空使青楼泪成血。”宋秦观《虞美人》词“欲将幽恨寄青楼,争奈无情江水不西流。”宋晏几道《生查子》词“归去凤城时,说与青楼道徧看颍川花,不似师师好。”清李渔《慎鸾交·席卷》“华郎的心肠虽好,只怕他父亲到底执意,不容要我辈青楼。”《“五四”爱国运动资料·妙莲告花界书》“惟我青楼一无举动。我本我的良心,想出几条办法,劝告我全国花界同胞。”
第三,青楼与妓院的本职区别。从我上述的表述中大家可能比较清楚了青楼的概念,那么,青楼和妓院是一样的吗?它们之间的本职区别究竟在哪里?应该这么说吧,青楼里大部分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伎女,主要靠卖场卖艺生存,很少卖身,最多被收养。但是妓院就不一样了,妓院里生存的基本上都是妓女,她们靠出卖肉体生活,很少被人看得起,也很少被收养或者赎身。这就是青楼和妓院的本质区别。
民间习俗“闹洞房”,在有些地方越来越低俗。你怎么看?
麓风轩认为:一定限度内的“闹洞房”活动是一种热闹、开心,文明礼貌,妙趣横生,可将增添喜庆气氛,将婚礼活动推向高潮;但是现在很多地方变了味,越来越低俗的“闹洞房”,实际已经演变成一种“集体耍流氓”!
1、中国人普遍具有一种“看客心理”,喜欢开别人的玩笑,看别人的笑话,特别在男女问题上,更加喜欢大做文章,这种心理在“闹洞房”这件事情上,逐渐演变到参与恶搞图开心,把肉麻当有趣,从文明看客演变到猥亵淫邪。
2、随着低俗的“闹洞房”活动越走越远,一些人借“闹洞房”之名,行流氓之实,违背当事人的意愿,用一些具有性暗示的道具,强迫做一些不可描状的模拟动作、边沿性行为,这种行为有时会祸及伴娘,甚至演变成猥亵、强奸等犯罪行为。
3、其实远在古代,对于这种不文明的低俗“闹洞房”行为就遭到谴责。唐朝的《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说:
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淫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
4、现在的很多参与“闹洞房”之人,可能不懂法律,也有可能是认为人多“法不责众”,事后无法追责,以至于玩过火。在此提醒,“闹洞房”一定要遵守文明的底线,切勿过火,法律不让风俗,一旦涉及猥亵、强奸等犯罪行为,法不容情,把喜剧“闹”成悲剧,到时候则悔之晚矣。
各位读者,如果你是当事人,甚至是受害者,你会怎么看?欢迎读者朋友们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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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女污污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女污污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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